| 孕婦鞋小常識 | |
| 一般的狀況下,人類雙腳的體積與形狀在一天之中或多或少都會有一點點不同,而這個變化在人類足部軟組織(soft tissue)當中算可被接受的,也就是說這個變化量是在可忍受範圍內(tolerable allowance)。但是,可忍受範圍的決定又與可忍受時間相關,簡單的說,時間越短可忍受範圍越大,時間越長可忍受範圍越就越小了。因此,在平均一日的著鞋時間(8 hours)的狀況下,腳部圍度或稱為肥度(fittings)的最佳可忍受範圍為3-5mm。 孕婦的雙腳是一個比較複雜的狀況,有著許多生理性的變化,一天當中的腳部圍度變化(腫脹)量在10-25mm之間,遠遠超過人類雙腳的可忍受範圍。而孕婦腳型的變化僅止於圍度(肥度)的變化,腳長的變化量則是隨著體重(即坐姿、站姿及走姿)的有無而改變,坐姿與站姿的平均變化量約為4-7mm,站姿與走姿的平均變化量約為3-6mm。 因此,孕婦在懷孕期間,尤其是懷孕末期的三個月間,孕婦專用鞋的需求就顯得非常重要了。選擇孕婦鞋的尺碼應該注意以下的幾個原則: (1) 鞋類尺碼(size)係依腳長而定,必須注意坐姿、站姿及走姿之延伸量,約比腳長多出10mm。 (2) 選擇圓頭且肥度較寬,鞋面材質較軟的鞋子。 (3) 鞋型選擇上開式,即綁鞋帶式(lace-up)或魔術黏貼帶式(velcro)較佳,其次可以選擇有鬆緊帶或可調整寬度的鞋類款式。 (4) 懷孕十個月間,可分前期(0-6個月)及後期(6-10個月)換穿不同的鞋子,即孕婦前段鞋與孕婦後段鞋,而孕婦後段鞋宜選擇具有足跟杯墊(heel cup)的保護裝置。 (5) 選購孕婦鞋要注意鞋跟高度,理想的鞋跟高度為:15-30mm,平跟的鞋子雖然可以接受,但是隨著孕婦「體重的增加」及「步態重心後移」的影響,在產後往往會帶來足底筋膜炎…等腳跟部位的不適。 (6) 最後,鞋底要選擇耐磨度好且止滑性較佳(如雙密度PU材質)的大底。 以上為一般性選購孕婦鞋要注意的地方,如已經產生懷孕末期的異常症狀,則必須與醫師診療配合其他鞋類特別(殊)裝置處理。 |
星期四, 9月 07,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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